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五新”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7 06: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数{2020}3号),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作用,着力推广数字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浙江方案、浙江样本,助力打造以新技术、新制造、新基建、新业态和新治理为重要特征的数字经济2.0版,经研究,现面向全省征集数字经济“五新”领域创新示范性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聚焦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新一代网络通信、集成电路、量子信息、柔性电子等领域,征集一批自主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好的数字经济“新技术”案例。

(二)聚焦培育数字经济标志性产业链以及工业互联网、制造业集群数字化、中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工厂、“未来工厂”,以及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共享制造、产业链金融等新模式领域,征集一批创新引领性强、应用成效明显的数字经济“新制造”案例。

(三)聚焦5G 应用、下一代互联网(IPv6)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平台赋能应用,以及交通、能源、商业、物流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领域,征集一批应用成效明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的数字“新基建”案例。

(四)聚焦非接触经济、数字普惠金融、数字文旅、数字医疗健康、数字教育培训、智慧出行、在线办公、灵活就业、平台经济以及融合型新业态等领域,征集一批创新引领性强、易于推广、带动作用大的数字经济“新业态”案例。

(五)聚焦数字资源开放共享、政府数字化转型、城市大脑、未来社区、数字乡村、数字化园区、企业码、数字贸易等领域,征集一批应用效果明显、社会价值突出、可复制可推广性的数字经济“新治理”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浙江省范围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初创企业除外),呈健康发展趋势。

(三)新技术案例具有技术先进性、自主创新性、安全可靠性等特征,新技术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和商业应用前景。

(四)新制造案例具备技术先进性、自主创新性、实用性等特征,在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和制造业数字化升级等方面成效明显。

(五)新基建案例在商业模式创新、场景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等方面成效明显,具有较强推广价值。

(六)新业态案例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在商业模式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等方面成效明显,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七)新治理案例具备实用性、社会价值明显、易于复制推广等特征,在推动数字化治理方面成效显著。

(八)申报单位软硬件安全可控,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根据申报材料要求积极申报。请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深入挖掘本地区数字经济新技术、新制造、新基建、新业态、新治理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应用。

(二)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创新带动效能强、发展前景良好的优秀案例。入选优秀案例将在“浙江经信”公众号、浙江数字经济网等网站、新媒体上设立主题专区持续发布,并选编成案例集,积极推广应用,促进供需对接。日后工作中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视情给予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表和案例申报书。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性,重点突出、数据准确、逻辑性强,不得存在虚假情况,结合图、表等形式,篇幅3000 字左右,请提交至少三张高清图片。

(二)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由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组织,具体由省信息化发展中心负责案例收集与整理。请各单位于9 月11 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上报给省信息化发展中心,并根据组织方要求修改完善后提交盖章扫描件。

联系人:

1. 省信息化发展中心刘祖瑾18739978052 , 张雪征16657110117,邮箱:zjszjj2020@163.com

2.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联系人:何桢0571-87058117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8 月25 日



详细通知请下载附件:

数字经济“五新”优秀案例附件表格.doc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五新”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签章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