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牵头、浙江省智能经济与智慧城市促进会组织起草的《人工智能OPC 术语》团体标准现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智能经济与智慧城市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将修改意见填写至附件1《浙江省智能经济与智慧城市促进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5月21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智能经济与智慧城市促进会,逾期未回复按照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13575783084(微信同) 邮 箱:zhcscjh@163.com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9号科贸大楼8楼 附件1:《浙江省智能经济与智慧城市促进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2:《人工智能OPC 术语》(征求意见稿) 附件3:《人工智能OPC 术语》(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