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经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1-15 10:03"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经信系统将突出改革突破争先、服务提质争先、风险防控争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打造标志性产业链,探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县一经验”,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优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体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探索“一县一经验”。筹备召开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全面落实部省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制定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办法,组织实施浙江制造“天工鼎”评价激励。

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深化“1+2+10+X”推进工作体系,建立十大标志性产业链运行监测体系。组织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抓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急用先行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实施一批国家工业强基项目和省级工业强基示范项目。推进“一链一方案”和产业链“链长制”,做深做细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培育支持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细分产业链。加快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和自然灾害防治装备现代化。

培育“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升级行动,完善“一集群一机构”的新型集群发展促进机构体系,改造提升一批既有产业集群,力争重点行业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制造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星级评价,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二)围绕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组织开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宣贯,加强配套政策制定落实。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为总抓手,着力在新技术、新制造、新基建、新业态、新治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持续推进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加快建设“三区三中心”,促进平台企业依法规范发展和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落实重点任务。推进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打造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制定实施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提升新型元器件、智能光伏等产业发展水平,壮大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智能网联汽车等融合型产业。突出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加强集成电路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巩固设计、装备和材料先发优势,补齐产业链基础短板;落实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重大自主软件应用推广等五大工程。推进大数据应用示范及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信创产业。培育发展北斗相关产业,协调推进“北斗+”融合创新应用,推进北斗产业园及空天信息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统筹规划,提高无线电监管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

建设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出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新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0个,打造环杭州湾工业互联网产业带,推进“双城”联动(杭州打造国际工业互联网之都,宁波打造全球工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基地)、“双链”畅通(产业链与供应链畅通),打通需求与供给,贯通消费与制造,创建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培育发展“云上企业”,抓好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上云标杆企业的培育和示范推广,促进企业云上数字化转型。

打造数字新基建创新示范省。全面推动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各市逐步实现新增5G基站建设全流程线上审批管理,累计建成5G基站8万个,实现乡镇以上5G信号全覆盖。协调推进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深化IPv6规模部署,推进本地网络基础设施、政府门户网站等改造。推进云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四大都市区建设国家级区域型数据中心。

深化以城市大脑为核心的“数智治理”。全面推广城市大脑杭州经验,推进各设区市全覆盖。推进优秀场景应用复制推广和融合型场景应用创新开发,推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大脑建设运营模式,强化产业平台支撑,发展壮大浙江省城市大脑产业联盟,构建城市大脑产业生态圈。

(三)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三个千亿”投资工程,全力稳企业防风险扩投资拓市场

扩大工业有效投资。推进千亿数字经济、千亿新材料、千亿高端装备等重点项目工程,完善制造业重大项目落地全周期服务,力争工业投资增长6.5%以上。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省级智能化改造、绿色制造、制造新模式、产业基础再造、新兴产业等“五个一批”示范项目,推进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00项。大力实施“一局长一项目”,招引强链补链项目500个以上。打造与央企对接常态化机制,举办制造业专场活动。更好发挥产业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基金加大对我省制造业项目的投资。完善金融服务制造业项目合作机制,深化“智造融通”、“雏鹰助飞”、绿色信贷等专项金融服务活动,推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加强与自然资源厅协作,共同落实工业大市大县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

深化浙江制造拓市场行动。拓展浙江制造数字化营销渠道,持续释放“春雷计划”“严选计划”“商超计划”的带动作用,提升浙江制造工业品的线上营销渗透率。支持垂直电商平台与浙江制造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加大对非消费类工业品网络营销力度。抓好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等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示范项目建设。

推进企业减负降本。开展企业成本负担动态监测,全面落实已经出台的减负降本政策。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企业减负政策进行系统评估梳理,研究提出停止实施、延续期限、长期有效的分类政策清单。协调推动有分歧欠款加快清偿,全面完成国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加快建立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

分级分类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企业风险分级,“一企一策”帮扶重点关注类企业,区分情形帮扶一般关注类企业。加大共性问题分析、研判、预警和应对,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重大风险。

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自贸区建设。推动“数字长三角”建设,统筹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建设。加强长三角产业链合作,协同做好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产业链工作。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大力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优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数字+自贸区”大文章,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

强化医疗应急物资保障。认真贯彻1月5日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精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提升医疗应急物资保障的响应能力和管控精度。推进浙江省重要医疗物资智能监测管控调度平台功能迭代升级,健全省市县三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医疗应急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动态监测。做好新冠疫苗生产组织和供应链保障。推进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医疗应急物资生产基地。

(四)围绕创建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国家示范区,突出“三化四名”,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

以“三化四名”为重点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以分行业省级试点和工业大县为重点,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一体打造“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形成一批经典产业、时尚产业、支柱产业。会同省统计局制定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评价办法。协同自然资源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业全域治理试点,实施工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工业空间形态有机更新,全面提升工业用地产出效率。统筹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四无”企业(作坊)整治和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加快推进新智造。制定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新智造的实施意见,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智造模式。实施智能制造领航行动,新培育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家。加强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新增工业机器人2万台。

积极推进服务型制造。推行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引导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型。提升工业设计赋值能力,推进工业设计基地、小镇专业化发展,办好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应用。新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0家、创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50家,加强服务型制造研究院建设。

(五)围绕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化新动能培育,打造百亿级“新星”产业群

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落实浙江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加快优化和培育一批医药产业发展平台,支持企业加快新药创制和产业化,加强重大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应用,推动医药产业中高速发展和中高端转型,打造全国生命健康产业制造中心。

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落实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围绕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产业链,打造一批重点新材料产业链。继续做好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首批(次)认定,推进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区域中心子平台、检测实验室和新材料专家智库建设。

培育百亿级“新星”产业群。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推动“新星”产业群发展,加快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谋划建设未来产业。积极孵化与加速未来产业,布局发展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类脑芯片、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谋划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推进前沿技术与产业跨界融合示范,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

(六)围绕打造“单项冠军之省”,强化创新驱动,构建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创新体系

完善产业创新体系。开展第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评估,新培育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左右,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企业共同体50家,形成创新成果“研发转移转化—中介产业化服务—地方产业化示范”体系。

实施单项冠军培育行动。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实施单项冠军定期发布机制,激励各地争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产生一批冠军企业培育优秀县(市、区),新培育单项冠军20家以上。支持企业广泛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新培育“未来工厂”10家。

统筹推进首台(套)提升工程。完善清单更新发布机制和“清单引导、标准认定”工作机制,新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200项。支持首台(套)工程化攻关,优先推荐纳入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目录予以支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在装备领域先行开展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试点。完善保险补偿政策,建立保险费率分级浮动机制和分档阶梯补偿机制。加强首台(套)产品展示和推介对接。

(七)围绕企业竞争力提升,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行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五企”培育体系

构建“五企”培育体系。实施“小升规”“雏鹰行动”“放水养鱼”“凤凰行动”“雄鹰行动”五大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链主”企业,构建“五企”培育体系,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做优做久。制定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方案,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100家、“隐形冠军”50家,动态培育“放水养鱼”企业、“雄鹰企业”。

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行动。制定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开展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和诊断,推进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覆盖面15%左右,认定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20家。

提质提速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推进小微企业园“一件事”改革,完善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标准,推广使用统一标识,新增小微企业园200个,提前一年完成建设提升1200个小微企业园目标任务,累计创建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100个。筹备召开全国小微企业园现场推进会。

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配合省人大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推进《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推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地见效,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八)围绕制造方式绿色转型和绿色产业发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探索山区县生态工业发展新路径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系统谋划产业绿色转型,加快形成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推进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等产业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园区20个、绿色工厂600家。加强化工园区管理。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探索山区26县生态工业发展模式。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在山区26县开展生态工业试点,突出数字赋能,大力发展山区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做优做强绿色产业,增强山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山区与海洋经济比翼齐飞,加快绿色产业化、产业绿色化,成为我省工业经济新的亮点。建设数字经济合作平台和载体,建成“飞地”合作平台10家以上。推进结对帮扶、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工作。

推进资源利用循环化。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粉煤灰、炉渣、工业污泥等大宗工业固废利用水平,推动废钢、废塑料、废旧轮胎等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固废循环利用商业模式。

(九)围绕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迭代升级企业码,着力提升治理和服务效能

建设“数字经信”2.0版。推动经信业务数字化,通过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厅机关(单位)、省市县一体、部门间协作的业务协同效率,将经信系统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打造成政务服务一体化办公门户。迭代升级工业和信息化数据仓,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交换,夯实数据服务共享基座。整合集成构建经信领域数字化改革三大支撑平台。整合集成防范重大企业风险、产业精准合作、小微企业园管理、医疗物资管控调度、投资项目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

紧扣“三服务”2.0版迭代升级企业码。按照“三服务”2.0版要求,聚焦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迭代升级企业码,突出政策直兑、诉求直办,完善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加强专业化运营管理,推动惠企政策常态发布、动态更新、精准推送;聚焦企业所需,打造一批高频亮码扫码应用场景,提升企业用码积极性。线上,整合一批优质服务资源上平台;线下,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抓好驻企服务员、志愿者服务团、企业服务联盟三支服务队伍建设,构建融政府服务、公益服务、市场化服务于一体的服务体系。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迭加人才密度、创新强度指标。全面开展工业、服务业、经开区、高新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分类分业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深入推进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实施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鼓励各地提高低效企业标准,加大改造提升力度。

加强数字化运行监测。深入推进与税务、海关、电力等部门数据交流共享,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监测全覆盖。会同统计部门,探索开展企业统计调查“最多报一次”改革试点。强化工业经济运行预警功能,加强趋势性、苗头性问题预警,提高运行趋势预判精准度。充分发挥专班攻坚机制,分地区分类别开展工业稳增长指导服务。

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加强谋划组织,强化协同配合,广泛征求意见,做好内容衔接,高质量编制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专项规划。

(十)勇于担当,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到经信工作各方面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从讲政治高度做好经济工作,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提高政治领悟力,坚持用党中央精神分析形势、推动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精神贯彻落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五强”班子建设要求,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整体谋划、系统思考、全局把握。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经信报告会。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强基工程,分层分类抓好指导督促。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扎实开展“建新功、亮实绩”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坚持把严的标准贯穿始终,深化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坚持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坚持反腐倡廉无盲区,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重点,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持续巩固放大纪律教育成效。制定落实《公职人员与企业、协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为政商交往划出红线,做到“亲”而有间、“清”而有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落实《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2021-2022年巡察工作规划》,分两轮完成对20个厅属单位的内部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着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探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匹配的干部和人才队伍。举办全省经信系统读书班,深化“我为‘重要窗口’加油干”项目晒比,着力提升干部的谋划能力、协调能力、落实能力,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把绝对忠诚体现到一言一行、落实到时时处处、贯彻到方方面面。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增强补课充电的紧迫感,努力成为做经济工作的行家里手。深化争先创优,以实干论英雄,让业绩说了算,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应。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综合集成,把有限的精力和资源集中到最急需、最紧迫的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经信干部队伍发展规划,把年轻干部放到重大项目、吃劲岗位锻炼锤炼,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作用,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持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突出政治标准、实绩导向、群众公认,深化应用职级晋升“433”工作法,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干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品德、理念思维、专业能力、作风形象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匹配的干部队伍。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分行业树立优秀企业家标杆,建立企业家人才库,大力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重点面向“雄鹰”、“雏鹰”、单项冠军企业,开展“浙商名家”“浙商薪火”培训。建立企业家咨询委员会,支持企业家参与重要政策制定。培育企业科学家,探索建立企业家学院。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级工程师人才库,推进人才共享。创新职称评审办法,更加贴近产业和人才发展需求。实施制造业人才“启明计划”,把人才作为产业链提升工程的关键要素,支持重点领域企业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遴选认定一批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

信息来源:办公室